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來源:360百科
產品特色
意外傷害保障突發(fā)急性病定期壽險保障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障突發(fā)急性醫(yī)療保障喪葬費
投保提示
投保年齡:
30天-60周歲,最高續(xù)保至65周歲
交費方式:
躉交
保險期間
一年期
保險責任
1、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發(fā)生意外傷害,并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的,我們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2、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發(fā)生意外傷害,并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殘疾的,我們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及該項身體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第180日時的身體情況進行鑒定,并據(jù)此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兩項及以上身體殘疾時,我們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我們僅按較嚴重項目給付一項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導致同一肢殘疾,而殘疾項目所屬等級不同時,以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給付為準:
若后次殘疾項目所屬等級較嚴重,則在給付后次保險金時需扣除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若前次殘疾項目所屬等級較嚴重,則不再給付后次的殘疾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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