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99鴻福兩全保險
險種特色
每三年享有生存金返還,保費領(lǐng)取可至終身,解決養(yǎng)老問題。
繳費靈活,享受優(yōu)質(zhì)服務(wù)
險種一是繳費方式靈活,有躉交、年交、半年交、月交可供選擇,收費低廉,適合廣大工薪階層的消費能力。
生死兩全,保障全面
99鴻福保險在正常情況下可以作為一種理財投資,一旦發(fā)生事故也可以進行高額的賠付。一舉解決了"用"與"存"的兩難問題。
投保范圍
凡出生滿六個月以上、六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qū)ζ渚哂斜kU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中國人壽保險股份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保險責任開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合同的次日零時開始生效。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為本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
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時止。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公司負以下保險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險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給付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責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或傷害;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nèi)自殺;
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間;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因疾病;
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fā)生,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生效滿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本合同生效未滿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載明的手續(xù)費后,退還保險費。
保險費
保險費的交付方式分為躉交、年交和月交三種,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交費期間分為十年和二十年兩種,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投保示例
1歲女孩作為被保險人投保99鴻福兩全保險,保險金額10萬元
每年交費:5900元
交費期:20年
保險期:終身
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每三周年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給付生存保險金1萬元;
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10萬元,本合同終止;
注:國壽99鴻福兩全保險已經(jīng)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