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拒賠案例:保險公司說,就相差一天!這份保險就能賠!
隨著大家保險意識的逐漸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用保險來保障生活。保險意識高是好事,但是很多人對保險知識的了解卻很少。比如保險的等待期很多人不知道,從而影響到保險的理賠。今天小編就來分享一個真實案例,讓大家認識到保險等待期的重要性。
案例詳情
劉某(化名)有個5歲的女兒,出于對女兒的疼愛,劉某去年5月給自己的女兒買了一份保額30萬的重疾險。在投保重疾險時,保險業務員只是簡單的詢問了一些孩子的基本情況,而劉某由于對保險方面的知識一竅不通,簽字、交錢后就回家了。
劉某買完保險后的第三個月,劉某女兒突發高燒,送去醫院檢查時被查出罹患白血病,劉某想到之前給女兒購買了保險,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讓劉某意想不到的是,保險公司竟然直接拒絕了他的理賠申請,理賠理由不是別的,而是劉某的女兒確診白血病的時間在保險等待期內。
很多人可能和劉某一樣,認為保險公司又在想方設法騙人,故意找借口不理賠,想故意推卸理賠責任。其實保險設置等待期,主要是保險公司防止有些人帶病投保騙取保險金,很多人在檢查出罹患重疾的情況下故意去投保重疾險或者壽險想要騙取保險金,這些想法保險公司也提前想到了,所以設置保險等待期。主要是為防范故意、惡意投保等騙保行為,降低逆選擇的風險。試想如果人人都帶病投保,保險公司又不作為,那么保險公司肯定會虧到關門。
話說回來,保險公司根據劉某提供的理賠報案資料知道,劉某女兒確診白血病的時間在等待期內,由于劉某買的這份重疾險等待期是90天,而劉某女兒確診的時間是等待期的第89天,也就是說只要再晚一天保險公司就必須按照保險合同進行正常理賠。因為在等待期內出險,保險公司是無需承擔保險理賠責任的,劉某女兒那么小就罹患白血病卻無法正常獲得理賠,相信我們誰都不想看到,但是保險合同是具有法律責任的,不符合保險理賠約定的,保險公司只能拒賠。
劉某的拒賠除了值得我們同情之外,也同樣值得我們思考。保險公司的拒賠,很多時候都和投保人、被保人本身存在很大的聯系,很多人買了保險一旦無法理賠,就會把責任全部推脫給保險公司,認為保險公司只負責收錢不負責理賠,其實如果我們能對保險多花一些時間了解,也許很多拒賠的現象就能減少一些。
比如劉某女兒等待期出險,如果劉某事先知道重疾險等待期的重要性,在等待期內,就可以盡量避免掉一些不必要的檢查,哪怕過了等待期之后再檢查,也不會影響到正常的理賠。
說了這么多,可能很多人對于等待期還是云里霧里,近年來等待期內確診或者發病從而引起保險理賠糾紛的數量非常龐大,下面小編就來聊聊保險等待期和保險的關系,讓大家不再因為等待期而遭遇拒賠的風險。
不同險種,等待期不同
等待期又被稱之為免責期,這個期間即使被保險人出險,保險公司也是不承擔責任的。等待期一般從保險合同生效日或者復效日開始算起,續保的保險一般沒有等待期。不同的險種等待期各不相同。
意外險是沒有等待期的,一般保險合同生效后就開始履行保險責任了。重疾險的等待期一般在3到6個月,醫療險的等待期在1到3個月不等,有的附加醫療險也有等待期,一般是一個月,單獨購買的醫療險等待期會稍微長一些一般是2個月,定期壽險的等待期在3-6個月。
一款好的保險產品是需要結合各個方面來進行衡量的,很多人會問,既然各個險種的不同產品等待期有長有短,那么是不是選擇等待期短的就是好的?在其他保障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選擇等待期時間越短的當然越好。特別是想醫療險,都是交一年保一年的,總共保障期限只有1年,如果等待期還有3個月,那么等于只保障了9個月,選擇等待期長的保險,保障時間也相應變長了。而且很多人購買了定期壽險或者重疾險,會擔心在等待期內發病,選擇等待期短的產品,也相對安心一些。
等待期出險怎么辦
等待期內出險并非偶然事件,很多人都會碰到這種情況。等待期內出險怎么辦呢?不同的保險和險種在應對等待期內出險的方式不同。
醫療險:等待期內發生的各種治療費用、藥品費用都是無法報銷的,但是不會影響到等待期后的保障,過了等待期后依然可以報銷醫療費用。
定期壽險:定期壽險在等待期內出險,無論是身故還是全殘都無法獲得理賠,保險公司一般會退回保費,終止保險合同。不過,因意外導致的身故,壽險是可以理賠的,因為意外是無法預知的。
重疾險由于險種本身的復雜性,等待期內出險一般會有以下四種情況:
1、合同結束 退還現金價值
了解保單現金價值的朋友應該都知道,現金價值和保費是不同概念,現金價值是縮水后的保費,有的年交保費1萬元,現金價值估計只有幾百,所以退還現金價值是非??拥囊环N情況。
2、合同結束,退還所繳保費
目前市面上很多重疾險產品都這樣設計。這種情況有哪些壞處呢?如果被保險在等待期內罹患的是輕癥,也意味著重疾和身故保障也沒有了,而且也無法投保其他的重疾險產品。
3、等待期內罹患輕癥,責任除外,保障繼續;罹患重疾,合同終止。
這種情況比前面一種好很多,畢竟罹患輕癥后重疾的保障還在,因為此時解除合同嗎,被保險人很難再買到其他的重疾險產品了。
3、等待期內罹患輕癥或者重疾,責任除外,保障繼續有效。
如果保險公司這樣規定,只是對目前所罹患的疾病做責任除外,其他的保障責任還在,這是最優秀的一種解決方式。
如何正確對待保險等待期?
1、買保險要趁早
既然保險有等待期,就說明保險不是立即生效的,避免夜長夢多,保險應該要趁早買。
2、等待期內盡量不要體檢
等待期內沒事不要參加體檢(身體特別不舒服除外),萬一等待期檢查出身體問題,保險公司不賠,豈不是后悔莫及?